2024年中國電信惠安分公司智慧工廠智能化系統建設項目比選公告
1.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
2024年中國電信惠安分公司智慧工廠智能化系統建設項目,預算金額為1180000元人民幣(不含稅)。
1.2采購內容
本項目主要為一期規劃建設生產運營一體化管理系統,實現在生產管控、質量管理、設備管理、倉儲管理、安燈系統等應用場景落地。
(1)★實施地點:福建省泉州市,比選人指定地點。
(2)★實施時限: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0個日歷日內完成部署,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本項目為包干項目,參選人報價應包含項目一切可預見及不可預見的費用。
(4)★免費保修期:自驗收合格后提供1年的免費維護服務。
(5)技術標準要求:詳見第五章技術規范書。
1.3本項目不劃分分包。
1.4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參選限價為1180000元(不含稅),參選人參選報價超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被否決。
2.參選人資格要求
2.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2.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比選人和比選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參選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分包參選或者未劃分分包的同一項目參選。
2.1.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2.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參選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起,月日以參選截止時間的月日為準)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起,月日以參選截止時間的月日為準)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起,月日以參選截止時間的月日為準)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比選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比選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比選項目的比選代理機構;
(13)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比選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選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參選人及其參選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劃分分包的同一比選項目涉及多個產品的,參選人及其任一參選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分包或比選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7)法律法規、比選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被列入司法拍賣尚未被移出的(以通過“中國電信MSS智慧法務子系統-合同管理”模塊中“信用管理”查詢數據為準);
(19)被列入嚴重違法尚未被移出的,且嚴重違法行為符合上述18條情形的(以通過“中國電信MSS智慧法務子系統-合同管理”模塊中“信用管理”查詢數據為準)。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三章“評選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4.比選文件獲取
4.1比選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8日15時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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