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北京公司2024年智能外呼營銷平臺新建招標
本項目為中國電信北京公司2024年智能外呼營銷平臺新建招標項目(重新招標)。
1.2招標內容
1.2.1采購內容:(1)完成統一軟呼叫系統平臺建設;(2)完成預測式外呼控制模型研發與交付。完成呼叫控制統計;(3)完成坐席管理模塊,完成智能分配模塊開發。完成外顯號碼配置管理。完成回呼記錄自動回撥功能;(4)完成工單收單回單接口開發,完成呼叫記錄保存,實時ASR轉換,實時摘要記錄集反饋,完成接觸記錄查看入湖等功能(經營分析數據湖);(5)完成流式ASR模型私有化部署接口聯調及本地訓練,完成智能輔助機器人開發;(6)完成智能呼叫MRCP,freeswitch與大模型機器人對接;(7)完成移動,融合等業務場景營銷對話機器人模型訓練;(8)完成智能IVR透明流程平臺研發。
1.2.2預估規模:預估采購金額為1,427,850.00元(不含稅)。
1.2.3實施地域:北京市。
1.2.4項目性質:軟件開發。
1.2.5★保修期:免費保修期最低為24個月,自終驗證書簽署之日起開始計算。
1.2.6★交付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0個日歷日內完成整個系統的開發、測試、應用軟件現場安裝、調試、上線。
1.2.7技術要求:投標人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以及招標人的相關要求。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光采購網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1.3中標人數量:本項目不劃分標包,中標人數量為1名。
1.4★最高投標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投標限價,“不含稅投標單價”最高限價為950元/人天,“不含稅投標總價”最高限價為1,427,850.00元,投標人投標報價超過最高投標限價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營業執照及企業證件: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應具備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投標人須提供以下企業證件:
(1)如投標人為企業的,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的企業信用信息截圖。如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提供事業單位在線(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圖。
(2)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通過賬戶管理系統打印的《基本賬戶存款信息》的復印件。
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9月1日至招標發布日前(不含招標發布當日)簽署的同類項目(智能客服或智能外呼應用類軟件開發)的業績合同,累計份數不少于2份,且累計含稅金額不少于150萬元;
注1:必須提供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的關鍵頁掃描件,關鍵頁須包括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的名稱、標的、金額(份額)、簽署時間、簽字蓋章頁等。
(1)業績時間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訂單簽訂時間或合同中載明的簽訂或履約起點時間為準,業績金額以單項合同金額或框架協議訂單的累計金額計算,業績數量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協議數量或訂單計算。
(2)投標人須同時提供框架協議和相應的訂單。如僅提供框架協議未提供相應的訂單,或僅提供訂單未提供相應的框架協議,相應的業績數量和業績金額均不予認可。投標人提供的訂單應為紙質訂單的復印件或掃描件或系統下達的采購訂單截圖。
以上內容資料不全,評標委員會無法確定業績關鍵信息的將不予認可。
注2:在必要時,投標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業績證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應訂單原件的義務,應按照評標委員會或招標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供,若投標人所提供的原件與復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認可。
2.3人員要求:投標人須為本項目提供以下團隊人員,提供《人員信息表》:
(1)1名項目經理,具備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且具備至少一個同類項目(智能客服或智能外呼應用類軟件開發)的工作經驗;
(2)至少20人的服務團隊成員(不含項目經理),均須具備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且具備至少一個同類項目(智能客服或智能外呼應用類軟件開發)的工作經驗。
注1:人員均不可復用,服務過程中若更換團隊人員,須提前經過招標人批準(相關證明材料或承諾書須在投標時的投標文件中提供)。
注2: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團隊人員個人簡歷表,團隊人員工作經驗以簡歷表中填寫的最高學歷畢業自然年起計算,同類項目工作經驗以簡歷表中填寫的“參與同類項目名稱”或“項目內容”為準;未提供簡歷表或簡歷表信息不完整,評標委員會無法確定關鍵信息的將不予認可。
注3:投標人須提供上述所有人員的距離投標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個月內任意連續3個月本單位繳納的社保證明,社保證明須提供證明首頁、團隊人員所在頁、最后一頁,提供的社保證明須包含繳納單位名稱、團隊人員姓名及繳費情況、社保查驗網站鏈接、查驗校驗碼等內容。無帶鏈接截圖及查驗校驗功能省份的社保證明材料可不提供此兩項內容,但提供的社保證明材料需要包含單位名稱、人員所在頁、繳費情況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時提供官網查詢過程的錄屏視頻,該視頻證明文件通過中國電信電子采購系統“投標文件遞交-04大附件上傳”進行提交。
2.4投標人之間關系: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5聯合體要求: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6代理商要求:本項目不涉及代理商。
2.7投標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9)為本招標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規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10)為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或者與本工程項目的相關監理人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11)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12)為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
(1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1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
(16)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及處理結果,應對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同一標包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涉及多個產品評估品類的,投標人及其任一投標產品品類涉及相關禁止采購處理結果的,該標包或招標項目應適用相關的禁止采購處理措施;
(17)法律法規、招標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標人須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諾函,格式自擬。
2.8法律法規要求: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滿足上述任意一條,將被直接否決投標資格。
3.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11月12日8時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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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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