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內容
本項目為集中招標項目。
本項目采購內容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4年無線網勘察設計服務招標項目所需的勘察設計可研等服務。主要包含省內無線網室外宏站和室內分布工程勘察設計可研等服務。預估采購金額為2200萬元(不含稅)。集中招標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2.2本項目標包劃分情況及各標包中標人數量、中標份額及實施地域如下:
序號 | 標包 | 中標人數量 | 預估不含稅金額(萬元) | 實施地域 |
1 | 標包1 | 1名,中標份額:100% | 480 | 滄州 |
2 | 標包2 | 1名,中標份額:100% | 380 | 保定 |
3 | 標包3 | 1名,中標份額:100% | 340 | 唐山 |
4 | 標包4 | 1名,中標份額:100% | 330 | 廊坊 |
5 | 標包5 | 1名,中標份額:100% | 255 | 邢臺 |
6 | 標包6 | 1名,中標份額:100% | 245 | 秦皇島 |
7 | 標包7 | 1名,中標份額:100% | 170 | 衡水 |
一個投標人可同時參加所有標包的投標,本項目允許投標人同時中標的最多標包數為3個。如投標人同時在3個標包以上中排名靠前,則優先中標金額大的標包。因超過最多中標標包數量被限制的投標人,其名次由其他投標人依次遞補。
2.3本項目報價以定額為基礎報折扣系數,設置最高投標限價,可研折扣系數最高投標限價20%,勘察設計折扣系數最高投標限價40%。如投標人的任何一個分項的報價超出最高投標限價,則投標人的投標將被否決。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3.1.1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
3.1.2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1.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下列勘察資質證書之一:
(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
(2)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甲級資質。
注:根據國家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投標人依照國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資質視為有效。
3.1.4投標人須具備有效期內的下列設計資質證書之一:
(1)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2)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子通信廣電行業(通信工程)甲級資質;
(3)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電子通信廣電行業(有線通信)專業乙級或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子通信廣電行業(無線通信)專業甲級資質。
注:根據國家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投標人依照國家制度取得的不低于上述要求的資質視為有效。
3.1.5標包1-標包4: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不含當日)(以單項合同或框架下訂單簽訂時間為準)須具備累計含稅金額大于等于300萬元人民幣(以單項合同/單個框架協議下的訂單累計含稅金額為準)的無線網項目勘察或設計實施經驗。
標包5-標包7: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不含當日)(以單項合同或框架下訂單簽訂時間為準)須具備累計含稅金額大于等于200萬元人民幣(以單項合同/單個框架協議下的訂單累計含稅金額為準)的無線網項目勘察或設計實施經驗。
3.1.6投標人須為本項目配備管理團隊人員與勘察設計人員(人員數量至少滿足下表中的要求),擬投入的所有人員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標包 | 地市 | 管理團隊人員(名) | 勘察設計人員(名) | ||
項目負責人 | 室外基站技術負責人 | 室內分布技術負責人 | |||
標包1 | 滄州 | 1 | 1 | 1 | 8 |
標包2 | 保定 | 1 | 1 | 1 | 8 |
標包3 | 唐山 | 1 | 1 | 1 | 8 |
標包4 | 廊坊 | 1 | 1 | 1 | 8 |
標包5 | 邢臺 | 1 | 1 | 1 | 8 |
標包6 | 秦皇島 | 1 | 1 | 1 | 8 |
標包7 | 衡水 | 1 | 1 | 1 | 8 |
所有人員標包內不得兼職,標包間不可以重復,一旦發現存在兼職或復用的情況,則涉及的人員均按無效處理。
3.1.7投標人須承諾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若為依法免稅的投標人須為本項目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免稅發票。
3.1.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負責人;
(4)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7)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8)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9)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10)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11)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設計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4)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已執行完畢或不再執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內(自2021年12月23日起)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6)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2月23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1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2月23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8)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2月23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19)其他按照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及《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的結果執行規則,應對投標人及其投標產品品類在本項目中執行禁止采購處理措施的;
(20)被納入中國通信企業協會發布的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網絡安全風險警示企業名單,相關懲戒措施為供應商部分產品(或全部產品)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參加競爭性采購,且本項目的采購內容(劃分標包或標段的以標包、標段內容為準)涉及懲戒產品,本項目投標(應答)截止時間在懲戒期限內的;
(21)法律法規、招標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4.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 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見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投標人,其投標將被否決。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4年11月30日00時00分至2024年12月06日24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
溫馨提示: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閱,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點擊 注冊 / 登錄,或聯系工作人員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獲取詳細的招標公告、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及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