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街道2024年南山湖、星輝社區土地復墾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37.4100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191.647471萬元(供應商的磋商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文件將被作為無效標處理)
采購需求:
為進一步挖掘土地后備資源、保障經濟發展,根據江寧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擬在江寧街道進行兩個土地復墾項目,總面積為88.19畝。分別為江寧街道南山湖社區土地復墾項目(F24A21032)8.7畝、江寧街道星輝社區土地復墾項目(F24A21033)79.49畝。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請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暨信用承諾書》,其中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①供應商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②被相關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且尚在處罰有效期內;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不適用信用承諾的情形。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本項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資質等級及范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2.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注冊建造師證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且具備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證)。(提供證書原件掃描件加蓋公章)
3.項目負責人在供應商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承擔過一項土地復墾或土壤改良項目業績的。(須提供中標通知書原件掃描件、合同原件掃描件(合同頁應提供完整,有附件的應包含附件,能完整體現項目的相關信息)、竣工驗收證明。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合同中需體現項目負責人相關信息;竣工驗收證明上驗收單位至少包含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等參建單位的驗收意見及蓋章。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不齊全或合同不完整的,該項審核不通過)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自磋商文件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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