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則市龍江路公園建設項目EPC總承包招標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日喀則市龍江路公園建設項目EPC總承包已由日喀則市財政局以日財評審【2024】495號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日喀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本級財政資金,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日喀則市龍江路公園建設項目EPC總承包;
2.2建設地點:日喀則市桑珠孜區;
2.3建設規模:新建公廁兩座123.77㎡,硬化面積1319.02㎡,花崗石鋪地2342.3㎡,以及法治文化長廊、塑膠游步道、噴灌系統、涼亭、綠化等設施設備;
2.4投資估算總價:11448542.43元;(注:本次招標總投資不在報價中體現,投標單位僅對施工圖設計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含設備購置)進行報價,且報價得分僅對施工圖設計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含設備購置)的合計報價進行評分,且施工圖設計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含設備購置)的合計報價不得超過投標總限價,施工圖設計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含設備購置)部分項報價不得超過各自的限價。該項目最終價格以竣工審計最終結算價為準。)2.5招標范圍:在經批準的總體規劃和初步設計的基礎上,本次招標范圍為日喀則市龍江路公園建設項目EPC總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施工、設備購置及安裝、總承包管理、整體移交、配合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并對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和造價等全面負責。
2.6計劃工期:210日歷天(7個月);
2.7施工圖設計質量要求: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的要求;工程施工質量要求: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標段劃分:1個標段;
2.9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本級財政資金,已落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須符合要求);
3.2投標人資質:投標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3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聯合體施工單位成員);擬派設計負責人: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或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資格(聯合體設計單位成員)
3.4業績要求:投標人在2021年以來具有至少一個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類設計業績(若以聯合體投標的應為聯合體中的設計單位,業績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為準);投標人在2021年以來具有至少1個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類施工業績(若以聯合體投標的應為聯合體中的施工單位,業績以中標通知書或施工合同為準)。
3.5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2023年由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須符合要求,新成立的企業,依據成立時間提供相應年度報表)。
3.6信譽要求:2021年12月1日至今(至今指招標發布之日)無重大質量事故;提供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信用中國網站、中國裁判文書網和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查詢的沒有處于禁止投標公示期限內的憑證,提供網上截圖。(僅以以上四個網站平臺查詢數據為準,其他任何網站平臺查詢數據均不予認可);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承諾書);
3.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只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投標人作為牽頭人組成的設計、施工一體化的聯合體投標,其中聯合體成員家數應不超過2家。聯合體成員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同一個獨立法人企業只能參與一個聯合體組合進行投標,對重復投標的投標人作無效投標處理。
4.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1月3日00時00分至2025年1月10日00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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