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工程設計采購施工(EPC)招標
一、采購條件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以及《政府采購招標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受永善縣城鄉建設有限公司的委托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對永善縣棚戶區改造桐堡箐林灣安置點回遷安置房建設項目-燃氣工程設計采購施工(EPC)采購項目采用招標采購方式確定成交供應商,歡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
二、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永善縣棚戶區改造桐堡箐林灣安置點回遷安置房建設項目-燃氣工程設計采購施工(EPC)采購項目
2.2項目概況:永善縣棚戶區改造桐堡箐林灣安置點回遷安置房建設項目新建2021年棚戶區改造項目回遷安置房和2022年棚戶區改造項目回遷安置房1442套,占地面積67969.65平方米,建筑面積278540平方米。本項目包括但不限于小區紅線范圍內庭院管網(含管溝)及其樓棟圍樓管、立管設計、材料及相關燃氣設備采購、施工,立管部分包括每戶預留支管,不含開孔及戶內安裝。具體實施規模及投資以實際實施為準。
2.3項目編號:YNMHZB-2024AB-069
2.4總投資:估算投資約310萬元。
2.5采購方式及資格審查方式:招標、資格后審。
2.6采購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項目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工程設備及材料采購、專用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資料歸檔,配合辦理建設相關行政審批等服務和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完成和配合相關機構概、預、結(決)算及跟蹤審計等工作。
2.7工期要求:自合同簽訂后150日歷天內完成。
2.8工程地點:永善縣永興街道桐堡社區
2.9質量要求:(1)工程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的設計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要求,如《城鎮燃氣設計規范(2020年版)》GB50028-2006,《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確保設計成果資料完整、真實準確、清晰有據、符合項目實際,并對所提供的成果質量負終身責任。設計方應完成各設計階段的報批報審工作,并確保設計成果的經濟合理性。
(2)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符合《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55009-2021、《城鎮燃氣設計規范(2020年版)》GB50028-2006、《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GB-T50358-2017、《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13)及地方、行業現行的相關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的要求。確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驗收合格。
三、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3.1供應商資質要求:本次采購要求供應商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設計資質要求:同時具有①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專業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壓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管道設計)公用管道設計GB1級。
施工資質要求:同時具有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壓力管道GB1)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公用管道安裝GB1級)資質。
3.2人員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含二級)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有燃氣工程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4)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資格,且注冊在投標設計企業,具備有效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
3.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提交2023年至經第三方中介機構審定并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表),2024年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財務報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4信譽要求:(1)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問題。
(2)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信用中國(云南)”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提供查詢結果原始頁面的打印件或網頁截圖證明材料。
(3)投標人自行登錄“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檢索結果(高級搜索,在全文檢索處輸入公司全稱,點擊案由-刑事案件-行賄),證明無行賄犯罪記錄,提供網上截圖。(查詢時間為招標發布之日起至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
3.4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5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
3.6本項目采購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當采用聯合體時,應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報名、遞交響應文件等相關事項。組成聯合體參加磋商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采購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項目中參加磋商。
四、招標文件(以下簡稱:磋商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25年01月03日起至2025年01月10日,每日上午9:00時至11:30 時,下午 14:30 時至17:30 時;
4.2 磋商文件售價:磋商文件費為¥600元/份,售后不退。
4.3 報名時須攜帶:供應商出具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法人授權委托書(若為法定代表人報名時,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若為授權委托人報名時,則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
五、響應文件的遞交和磋商
5.1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為2025年01月14日14時00分至14時30分;
5.2 磋商時間同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時間為:2025年01月14日14時30分;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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