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技師學院自動化集成控制系統綜合應用實訓平臺招標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云南技師學院自動化集成控制系統綜合應用實訓平臺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最高限價:¥400000.00元(大寫:肆拾萬元整)。
主要采購明細如下:
序號
設備名稱
數量
單位
是否為核心產品
招標方式
所屬行業
1
小型動作多功能單元
10
組
是
招標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2
執行單元
10
臺
否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3
控制單元
10
套
否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4
驅動單元
10
套
否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5
工業編程終端
10
臺
否
工業
6
智能教學終端
10
臺
否
工業
7
智慧黑板
1
臺
否
工業
8
實訓室基礎配套設施
1
批次
否
工業
本次采購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進口產品是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
交貨(安裝調試)時間/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30內完成交貨、安裝及驗收(投標人可根據自身情況報最短交貨期)。
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要求:
1.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的機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1.2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應商需提供相關情況說明或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或開戶銀行提供的資信證明)(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1.3投標人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證明材料或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1.4投標人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4.1投標人須提供繳費所屬時間在2023年1月至本項目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的稅收繳納憑證(成立未滿三個月的供應商提供成立以來的稅收繳納憑證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免稅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1.4.2投標人須提供繳費所屬時間在2023年1月至本項目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前任意1個月的社保資金繳納憑證(成立未滿三個月的供應商提供成立以來社保資金繳納憑證或相關情況說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提供復印件加蓋公章);
1.5投標人參與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提供“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供應商須在“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服務”欄查詢中,沒有“失信被執行人”記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記錄;且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沒有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但期限屆滿的除外),提供查詢結果網頁截圖或網頁打印件。提供信用查詢截止時間:本項目公告發布以后(含發布當日)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此項由代理機構進行查詢,查詢記錄為上述網站信用信息查詢結果的網頁截圖或網頁打印稿);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要求:
2.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2.2為本項目提供過整體設計、技術方案及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3.特定資格要求:無
4.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5.中標人應獨立完成服務內容,禁止分包、轉包(自行做出書面承諾)。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3.1時間:2025年01月07日至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3.2招標文件售價:¥6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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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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