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礦集團第一醫院精神病樓改造工程招標
第一章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淮海醫院管理(徐州)有限公司徐礦集團第一醫院精神病樓改造工程施工已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淮海醫院管理(徐州)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已落實,出資比例為自籌100%,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招標,特歡迎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的內容(性質):包括但不限于樓內原有裝飾的拆除、墻體拆改、樓板開洞、鋁合金外窗、裝飾裝修,水電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樓內精裝修施工(樓地面防潮防水、功能空間分割、各類房間裝飾、給排水、強電、暖通、消防工程(含室外消防栓)等)、外立面工程(含外立面裝飾、屋面防水、外窗、防盜網、外門、排水立管及散水)、結構加固施工、弱電智能化施工、標識標牌施工及內外墻原裝飾層拆除,室外管道敷設路面及綠化拆除及恢復等;具體詳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2招標項目的建筑面積:2750㎡。
2.3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已落實。
2.4項目工期:9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一般納稅人;
2)建筑工程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建筑工程裝飾裝修二級及以上資質;
4)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5)投標人具有近三年以來1項單項合同額200萬元及以上的專科或綜合醫院新建或改擴建或改造施工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單驗收時間為準,提供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單等相關證明文件)。
3.2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二級以上資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人正式員工并無在建工程,且須提供近連續六個月社保證明。
同時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② 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③ 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項目專職安全員具備安全C證;
3.4承諾:申請人在資格預審時提供的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及中標后均不得更換,如招標人可諒解原因的更換,每次更換處罰2萬元/人次;(承諾書模板詳見附件)
3.5投標人信用要求:
1)投標人在本工程開標日前180日歷天內,在本工程所在地及開標地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錄(黑名單)。
2)有行政處罰禁止其參加本工程所在地招標活動的,本工程招標期間不在禁止期限內。
3.6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7資格預審申請人或者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② 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③ 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④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⑤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⑥ 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⑦ 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 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8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于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6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報名
本招標項目僅供正式會員查看,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信息,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會員后可下載詳細招標、報名表格、項目附件和部分項目招標文件等。
聯系人:郝亮
手機:13146799092(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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