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東周水庫安全供水輸水管線更新改造工程監理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泰市東周水庫安全供水輸水管線更新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門備案,招標人為新泰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技術資料準備完畢,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新泰市東周水庫安全供水輸水管線更新改造工程監理。
2.2項目編號:X(登錄后查看)
2.3建設地點:(登錄后查看)
2.4建設規模:本工程主要為保障山東能源新泰燃煤發電項目供水安全及需求,對現狀老化漏損的原東周水庫DN600~DN800輸水管線進行更新改造11020米,改造管線北起東周水庫西南側取水口,南至山東能源新泰2×60萬千瓦級燃煤發電項目西側進水管,沿濱湖路、汶陽路等市政路及東周河沿河路敷設DN800管道,采用球墨鑄鐵管。
2.5監理周期:自工程開工之日至竣工驗收合格,施工工期為27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內全部內容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含相關服務),執行“三控制”(質量、投資、進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協調”(協調業主和承包商關系)的原則;
2.7招標控制價:本項目監理招標以工程10146.37萬元作為監理費報價基數,監理招標控制價為45.66萬元。
2.8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山東省外企業須通過省一體化平臺驗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投標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需具備在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師資格,根據《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省建設廳《山東省工程項目監理機構建設標準》(魯建發[2009]3號文)等規定,跨市(地)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本市監理企業投標擬派項目總監承擔的在建工程項目不得超過三個(含三個),但需提供同期服務的所有建設單位的書面意見,投標方為有效。
根據《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規定,投標人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領取及投標文件遞交
4.1領取時間: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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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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