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水質凈化廠及配套工程項目(一期)1#標段勘探(一樁一探)資格后審招標
1.招標條件
湖州市水質凈化廠及配套工程項目(一期)已由湖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項目代碼2501-330500-04-01-679901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湖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湖州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湖州市水質凈化廠及配套工程項目(一期)投資估算約251085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約190649萬元。本次一樁一探項目招標估價1100萬元,招標項目建設規模:新建半地埋污水廠規模15萬噸/日(其中2層箱體總面積約10萬平方米,設備安裝10萬噸/日),包括污水廠土建、設備安裝等及配套管線,其中辦公、管理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積共約5300平方米。招標項目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湖州市南太湖新區。
(2)招標范圍:工程地質勘察(一樁一探),出具符合要求的地質勘察報告,滿足樁基施工要求,并提供后續配合服務要求。
(3)質量要求:合格
(4)服務期限:90日歷天。中標人接到進場通知后24小時內組織人員和設備開展現場勘察工作,根據需要及時提交一樁一探單樁中間勘察報告。中標人的技術服務工作需延續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3.投標人及投標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要求
3.1.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巖土工程勘察)】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
3.1.1
3.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1.3浙江省外企業中標后(中標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3.2投標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3.2.1具備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工程師證書,浙江省外企業擬投標項目負責人中標后(中標結果公告發出后5天內)須提供進浙備案證明,若項目負責人無法提供備案證明,則必須確保在行政主管網站可查詢)。
3.3其他要求:
3.3.1其他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1.4投標人資格要求條款.
3.3.2本項目采用電子招投標,投標單位在制作電子投標文件前須在湖州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完成相關注冊。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2月25日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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