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銀行2025年應用系統滲透性測試安全技術服務項目招標
1、招標條件
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原銀行”或“招標人”)擬對中原銀行2025年應用系統滲透性測試安全技術服務項目進行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歡迎符合要求的潛在投標人投標。
2、項目范圍及要求
2.1項目名稱:中原銀行2025年應用系統滲透性測試安全技術服務項目
2.2招標編號:YDZB
2.3項目范圍:本項目擬采購應用系統滲透性測試安全技術服務供應商,主要實施任務包括日常用戶故事滲透性測試、回歸滲透性測試等,系統測試范圍包含但不限于門戶網站、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互聯網應用系統、重要信息系統以及其他新建系統。入圍單位提供安全服務人員及測試工具以完成應用系統滲透性測試方案設計和滲透性測試服務實施,具體需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2.4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6入圍數量:入圍單位數量為通過初步評審且進入詳細評審的投標單位數量的50%(四舍五入后取整數計算),但最多不超過6家(含6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格能力要求:
3.1.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須在投標文件中附營業執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清晰掃描件);
3.1.2投標人應具有合格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O27001認證證書(提供證書掃描件);
3.1.3投標人應具有專業項目管理人員與滲透性測試經驗豐富的專業技術團隊及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需提供本公司蓋章承諾函);
3.1.4投標人應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社保憑證及完稅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3.2業績要求:投標人應提供至少兩份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在國有大型銀行或股份制商業或城市商業銀行實施同類型項目的證明材料(包含合同名稱、簽署時間、具體服務項目或服務內容、雙方蓋章頁等信息,否則不予認可)。
3.3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投標人須提供經審計的完整的2022年度、2023年度財務報告,需注冊會計師簽字并蓋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業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
3.4信譽要求:
3.4.1投標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禁止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投標人需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相關主體(包括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并提供查詢網頁(查詢網頁需體現查詢時間,查詢時間需在公告發布之后);
3.4.2投標人需提供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wenshu.court.gov.cn)刑事案由→貪污賄賂→行賄罪的查詢詳細頁面。查詢對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1日以來,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
如果查詢后存在檢索內容太多,請投標人逐條仔細核對判別被查詢主體是否存在有行賄行為,如不存在行賄行為,只是查詢記錄中存在重名或名稱信息披露,請同時提供被查詢主體無行賄記錄的承諾函,承諾函格式自擬,評標中或評標后如果發現存在有行賄記錄,則視為弄虛作假;請各投標人提前查詢,將查詢結果附入投標文件中,以方便評標專家能夠現場及時核對判別。
3.5其他要求:
3.5.1投標人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未出現嚴重違約、無涉及商業賄賂等相關違規和違法行為,企業財產沒有處于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對客戶信息承擔保密義務;(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承諾書);
3.5.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東信息)。
3.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5年2月6日9時00分至2025年2月14日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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