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銀行長春分行汽車金融網動產質押監管商選聘項目招標
一、招標條件
吉林銀行長春分行汽車金融網動產質押監管商選聘項目,招標人為吉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吉林銀行長春分行汽車金融網動產質押監管商選聘項目。
2.2項目編號:JLS
2.3招標方式:招標。
2.4采購預算:480萬元,單戶采購價格(4000元/戶/月)。(本次招標不承諾采集數量,以每年實際采集數量為準)
2.5采購內容:選聘1家監管商,為我行提供汽車金融網動產質押監管服務,具體服務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2.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2.7服務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8服務標準:符合本項目招標要求及國家、行業相關規定的合格標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2投標人專業從事物流倉儲監管業務,具備全國范圍監管服務能力,具有倉儲監管業務經驗,具有健全的貨物監管、進出庫制度和規范的業務操作流程,具備電子化倉儲監管管理系統,能對貨物進行實時監控,出現未盡職履約情況時具備代償能力。
3.3財務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務審計報告,如公司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財務狀況良好的承諾書)。
3.4投標人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4年至今連續3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證明材料。
3.5信譽要求:(1)在“信用中國”網站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未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2)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未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3)在“中國裁判文書網”網站未列入行賄犯罪檔案記錄。(4)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7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得分包和轉包。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19日……獲取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下同)為2025年03月05日上午0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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