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機場P臨停車場服務設施配套項目施工招標
項目所在地區:上海市
一、招標條件
本浦東機場Р臨停車場服務設施配套項目施工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526.96萬元,招標人為上海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招標方式為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規模:Р臨停車場內相關設施配套,包括業務用房145.97m'、綜合服務用房282.00m'、相關服務設施275.88m'、及地面硬化和標識設置等。具體為施工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包含的施工、驗收、保修等各階段所有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為滿足施工現場、進出場沿線運行管理要求以及為完成工程實物量所需要采取的各項技術措施。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浦東機場Р臨停車場服務設施配套項目施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浦東機場Р臨停車場服務設施配套項目施工)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及以上。(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2項目負責人須為投標人本單位的工作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專業須為建筑工程。項目負責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參與本標段投標:
①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
②項目負責人在其他項目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變更,變更時間未滿180天;
3.3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日前,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不少于1個合同金額為300萬元以上的類似工程施工業績,在建或已完成項目均可。
3.4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合法運作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獨立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獨立訂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機構投標的,須取得總公司授權(授權書中應明確分公司在本次采購活動中所能代表總公司行使的權利、義務及相關資質的使用情況;
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投標人保證,在本次招投標工作過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內,招標文件中要求其具備的相應資質條件、能力、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的資格或要求等始終保持有效性;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2025年02月12日09時00分到2025年02月18日16時00分.
獲取方式:每本售價人民幣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03月06日09時30分.
六、開標時間:2025年03月06日09時30分.
七、其他
獲取招標文件時提供的資料: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復印件);
授權委托書、授權代表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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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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