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機場配套建設項目旅客過夜用房工程設備暫估價-配電柜配電箱招標
1、招標條件
呼和浩特新機場配套建設項目旅客過夜用房工程設備暫估價-配電柜配電箱采購已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招標人為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資金929.34萬元已落實,本項目資本金占比25%;銀行貸款占比75%,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呼和浩特新機場配套建設項目旅客過夜用房工程設備暫估價-配電柜配電箱采購
2.2建設地點: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巧什營鎮境內
2.3招標內容:呼和浩特新機場配套建設項目旅客過夜用房工程設備暫估價-配電柜配電箱采購,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的用戶需求書。
2.4交貨期:合同簽訂后接到招標人通知30天內完成供貨。
2.5質量要求:產品技術指標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以及招標文件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3.2投標單位注冊金要求:無限制。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有能力提供招標文件要求的設備及相應的技術和服務,且為一般納稅人。
(2)資質要求:投標人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中對合格投標人的要求,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列入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目錄中的設備,須出具3C認證證書(低壓開關柜獲得相應的3C)。投標人如為代理商,須提供10KV開關柜(中置手車)和0.4KV開關柜的設備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產品供貨確認書或經銷授權書或產品授權書(擬供主要設備如為國外產品可提供制浩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總代理商針對本項目出具的專項產品供貨確認書或經銷授權書或產品授權書)。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同一產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4)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營、凍結,破產狀態,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投標人成立時間不足的,按實際成立年度提供;2022年以后成立的且無財務審計報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開戶銀行的結算證明或資信證明)。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以及其他形式有資產關聯關系的投標人,都不得在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2月19至2025年2月25日23:59:59(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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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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