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縣卡鄉強歐貢瑪村人居環境政治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項目招標
1.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申扎縣卡鄉強歐貢瑪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EPC工程總承包由申扎縣發展改革和經信商務局以關于申扎縣卡鄉強歐貢瑪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申發改【2025】16號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申扎縣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群眾自籌資金、政府配套資金、危房改造資金、其余資金來源為鄉村振興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申扎縣卡鄉強歐貢瑪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EPC工程總承包
2.2項目編號:S14
2.3建設地點:申扎縣境內
2.4建設規模: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為34085.27平方米,總建筑面積7752.58平方米,其中1~37號樓為住宅住宅總建筑面積為7601.28平方米(住宅建筑分為A、B、C三種戶型,4種樓型,其中A戶型建筑面積:3868.62平方米,B戶型建筑面積:2976.76平方米,C戶型建筑面積:755.90平方米:38~40號樓為公共服務配套,總建筑面積為151.30平方米,其中38號樓為生活泵房,建筑面積為77.72平方米,39~40號樓為取水用房,建筑面積為36.79平方米,及附屬配套基礎設施等,無停車位配置要求。
2.5招標范圍:EPC工程總承包,包括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總承包管理、整體移交、配合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
2.6計劃工期:13個月。
2.7工程質量要求:
2.7.1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查。
2.7.2工程所有物資(設備)采購質量需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2.7.3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8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有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須符合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本項目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資質如下:設計資質要求: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含乙級)以上和市政行業(給水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施工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派本項目配備的設計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二級及以上(含二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須為設計單位在職人員);擬派本項目配備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建造師)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4業績要求:投標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提供1個建筑工程和1個市政公用工程設計業績、至少提供1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聯合體投標的,根據聯合體協議中的專業劃分,由聯合體成員分別提供相關業績)
3.5財務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由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新成立的企業,依據成立時間提供相應年度報表)。(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需提供)。
3.6除依法限制市場行為的企業外,行政處罰記錄不影響參與本項目投標。
3.7近五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發生較大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提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的未處于不良行為記錄的憑證截圖。
3.8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只接受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三級)及以上資質的施工投標人作為牽頭人組成的設計施工一體化的聯合體投標,其中聯合體成員家數應不超過2家。聯合體成員應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4.投標報名
4.1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請于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關注項目。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通過上述報名者,請于2025年03月11日00時00分至2025年03月18日00時00分……下載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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