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建設項目招標
件
本招標項目梅河口市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建設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梅河口市萬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建設單位自籌和國家獎補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進行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梅河口市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建設項目
2.2招標范圍:完成充換電設施布局、配套設施設計及審查工作。
2.3項目地點:(登錄后查看)
2.4服務期限:
(1)設計周期: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設計工作施工圖設計及報審)。
(2)分階段節點要求:
施工圖設計:方案確認后40個日歷天(提供供電方案單后40個日歷天內)內完成并通過審查。
(3)后續服務期
延伸至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及缺陷責任期(2年),配合施工階段技術交底、變更調整及驗收支持。
2.5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省市關于設計相關規范、標準,并滿足本項目目標要求及節能、環保、綠色的要求,確保設計成果通過電業部門審批,且施工圖審查合格率達100%。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能力;
3.2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參與投標時,應同時提供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內容明確總公司授權分支機構投標范圍),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3.3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3.4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道路工程、電力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新能源)專業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承擔能力;
3.5項目負責人1人: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或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未經招標人允許不得更換;
3.6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項類似項目設計業績(如充換電設施、電力工程等);
3.7財務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財務狀況良好。同時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如投標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間的,提供從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
注:如投標人在2024年12月1日后成立的,僅需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財務狀況良好承諾即可。
3.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9信譽要求:
(1)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在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有行賄犯罪行為。
3.10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這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11投標申請人的信息核查:對投標企業有以行賄謀取中標、相互串通投標和以他人名義投標等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一經發現,依法嚴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做出相應處罰,并將其計入信用等級評價結果,列入黑名單。招標人有權核查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資料,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投標;若在中標結果公示期間發現中標候選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候選人資格;若在合同實施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同時招標人將投標人的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市級建設主管部門。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進行處理。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03月13日上午8時30分至2025年3月19日下午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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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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