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發電單位220kV安穩裝置改造項目招標
1.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發電單位220kV出線安穩裝置改造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按照內蒙電網《關于印發2024年內蒙古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問題、解決措施及責任清單的通知》、《關于2024年配合包頭電網同步加裝安全穩定控制系統的函》,要求在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三熱電廠、內蒙古蒙達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20KV出線加裝安裝穩控裝置及通訊傳輸裝置,通訊通道采用雙路由配置,配置子網連接保護、加裝2M切換裝置,兩條路由需采用復用通道,通過規約上傳至內蒙中調及華北主站,為保證該地區電網特殊工況下安全穩定運行,擬對上述電廠220KV電力出線安全穩定裝置進行改造。
本次項目建設單位包括: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三熱電廠、內蒙古蒙達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2.2規模:2×300MW、4×330MW。
2.3工期:計劃工期為30天,實際開工日期以項目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2.4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完成招標人2家發電單位6臺機組5條220kV出線的安穩裝置改造。包括原有設備拆除、擴建保護室、設備及材料供貨、安裝、電纜橋架制作及安裝、電纜敷設及接線、防火封堵、NCS系統報警邏輯組態、電氣保護、控制定值整定、聯合調試、驗收移交、技術培訓等工作。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要求。
本項目由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統一招標,各廠分別簽訂合同并支付費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以下資質之一,提供資質證明文件且在有效期內。
(1)投標人必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國家能源局頒發的電力承裝類二級、承修類二級、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
3.2.2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3項目經理: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機電專業)及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須提供項目經理近一年內在投標單位連續6個月的社保繳存證明(提供原件彩色影印件)。
備注:一級注冊建造師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內的電子版證書,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2.4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220KV及以上線路安全穩定控制系統改造或建設的合同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彩色影印件),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4月26日9:00起至2025年5月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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