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創新能(張掖)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山湖10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創新能(張掖)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山湖10萬千瓦風電項目(項目名稱)已由甘肅省張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核準機關名稱)批準建設,項目代碼為:2507-620700-04-01-403177,項目業主為中創新能(張掖)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中創新能(張掖)新能源有限公司。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進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中創新能(張掖)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山湖10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
2.2招標編號:ZCL
2.3項目建設地點:張掖市甘州區
2.4項目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共16臺6.25MW風機機組,裝機規模為100MW,并配建15MW/60MWh(15%、4h)的儲能電站、110kV升壓站(含行政管理中心)、35kv集電線路工程、110KV外送線路等。
2.5項目建設計劃工期:2026年6月30日首批并網,2026年8月31日實現全容量并網發電。
2.6招標范圍:本項目為EPC總承包,總承包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開工及建設所需手續辦理、工程勘察設計、風電場工程、15MW/60MWh儲能站、35kV集電線路、110kV升壓站;地方關系協調及費用支付;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和驗收(含政府及專項驗收)、試運行、接入并網、并網發電驗收及竣工驗收、驗收生產及質保期內的全部工作,直至項目竣工投產并符合國家、行業及集團公司的標準和要求,并滿足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2.6.1工程建設手續及證照辦理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投建運營所必需的各項行政審批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林業、國土、規劃、施工許可、環保、水保、消防、質量監督、與國道、省道平交道口等手續辦理,均由投標人辦理并承擔相應費用。手續辦理節點滿足中創新能(張掖)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山湖10萬千瓦風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開工及并網、驗收、移交要求。
2.6.2征租地、拆遷及地方關系協調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紅線內永久及臨時用地的征地、租地、地方關系協調、各項專題手續辦理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用地紅線放樣、記錄、釘、拉線、影像留存及按土地權屬主體出具界限圖等工作;負責項目所有用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等費用,負責項目所有用地所有地上附著物的清理工作;負責臨時用地(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及生活臨建、棄土場、臨時道路、直埋電纜等臨時用地)的協議簽訂、手續辦理、復原、復耕、復綠、驗收、協調等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
2.6.3勘察設計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的全部勘察設計工作(為自可行性研究完成至全面竣工投產的全部勘測設計工作)及相關咨詢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風電場(包括11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微觀選址、地形圖測量、地質勘探、購買用于設計所需的水文資料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設計變更等,滿足國家、行業、招標人要求的其他勘察、設計和服務。
2.6.4所有設備、材料采購
投標人承擔整個項目所需的所有設備的采購、催交、運輸、結貨驗收、倉儲、保管及移交,并承擔相關手續辦理及所有產生的費用。本工程所有設備材料包括但不限于:35kV送出線路、監控中心(35kV開關站)、11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所有設備及材料、風力發電機組、塔筒、錨栓、主變、箱變、高低壓開關柜、配電裝置、SVG、綜合自動化系統、集控子站、儲能系統設備、電纜、光纜、塔材、金具、導線、消防設備、滅火器材、按地材料、塔材、進線間隔、通信、標識標牌、備用電源、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等本項目所有設備、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消耗品等。設備必須滿足當地電網要求,投標人所采購的材料設備的供應商品牌和技術參數須經招標人審定確認。
另外,備品備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設施配置按照技術標準和專項約定配備。
2.6.5施工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場內外道路改擴建、進場道路、場內道路等)、吊裝平臺、風機及箱變基礎、塔筒及風力發電機組安裝、35kV集電線路、11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15MW/60MWh儲能站、行政管理中心、環境保護與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等建設(筑)及安裝調試、項目整體竣工生產前必要工作。
2.6.6建設期工程保險
投標人應為本工程(含本工程所有設備材料)、及其參與本工程施工的人員、施工用機械設備、車輛購買并保持按照電力工程建設良好的慣例和國家有關規定應購買的保險(含風電場試運行至竣工驗收移交期間的保險等),包括但不限于建安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設計責任險、雇主責任險、機械損壞險等。
2.6.7配建儲能
招標人負責完成本項目配建的15MW/60MWh(15%、4h)的儲能電站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試驗等,并承擔全部費用。
2.6.8并網服務
投標人負責辦理并網手續并承擔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并網前、后的各項驗收(政府、電網公司、發包人等組織的各類驗收),辦理相關并網手續(并網調度協議、通信協議、購售電合同、供用電合同、電力業務許可證、通信通道開通調試、通信通道技術服務、通信設備運維服務等)并承擔相關費用,以及電網要求的其他并網測試(保護定值計算及校核、儀表校驗、等保測評及備案、穩控裝置等相關涉網設備采購、安裝等)及驗收手續。上述手續辦理所涉及的相關費用包含在報價中,包干不調整(直至項目全容量整體移交)。
2.6.9驗收及服務
投標人負責辦理項目驗收手續及承擔相關費用:包括工程驗收(含安全、水保、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三同時”和勞動安全、檔案、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等各專項驗收)、啟動驗收、并網驗收、達標投產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及取得相關部門的驗收批文或備案回執;審計配合;臨時征用土地復墾施工及驗收,并承擔上述驗收報驗文件的編制、咨詢、報審、實施、會議承辦等,直至驗收通過的全部工作及費用。
投標人負責本項目移交運行:投標人負責施工、調試及試驗完工后的移交手續辦理,并承擔期間的相關運維工作,并向招標人提供相關培訓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2.6.10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所有線路正常投運的全部工作及費用,負責對側330kV升壓站及送出線路接入協調并承擔分攤費用。
2.6.11其他
本標段作為EPC總承包工程,不論本技術文件是否提及,作為本項目必須的的相關設計、施工、采購、竣工投產、工程檢查、檔案驗收、竣工結算、工程驗收、整體竣工驗收等工作內容及相關費用均屬于投標方的工作范圍。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3.1.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3.1.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甲級資質證書;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財務要求:申請人須提供近三年的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年度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須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3業績要求:/。
3.4信譽要求:/
3.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3.5.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3.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3.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3.8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3.9其他要求:投標人須在承包人建議書(四)分包情況中明確設計或施工是否分包,如未明確視為不分包,投標人如不分包,則須同時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資質及人員要求。
3.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投標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決定是否參加投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時間: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節假日休息。
5.2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00),招標文件自愿購買,一經售出,費用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10月17日10時00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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